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对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报请审批的《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作出批复,同意《城市副中心控规》。
批复指出,《城市副中心控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以创造历史、追求艺术的精神,牢牢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紧紧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注重生态保护、注重延续历史文脉、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多规合一,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对于以最先进的理念、最高的标准、最好的质量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城市副中心控规》有许多创新,对于全国其他大城市新区建设具有示范作用。
批复要求,要坚持高质量发展,把城市副中心打造成北京的重要一翼;科学构建城市空间布局。严格控制城市规模,有序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突出水城共融、蓝绿交织、文化传承的城市特色,建设未来没有“城市病”的城区,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推动城市副中心与河北省廊坊北三县地区协同发展,处理好政府规划引领与发挥市场作用的关系,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城市副中心控规》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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