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监察条例(试行)》,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军军事训练监察领域的第一部法规,共10章61条,明确了军事训练监察的职责权限和工作重点,规范了组织实施军事训练监察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步骤,构建了覆盖军事训练各层次各领域、贯穿军事训练全过程的军事训练监察组织运行模式。《条例》依据党纪军规细化了军事训练违规违纪问题认定标准,确立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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