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2日下午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政治决议(草案)。会议决定将上述文件草案提交3月13日上午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闭幕会审议。
会前,汪洋主持召开了全国政协第十八次主席会议,听取了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各项报告和决议(草案)。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开幕以来,在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会议议程和日程顺利进行。委员们认真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各项决议(草案),对一年来全国政协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做好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各项工作,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出意见建议。委员们结合本界别实际,认真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外商投资法草案和“两高”工作报告,积极参加界别协商讨论,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取得了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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