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同意,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决定开展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并于日前联合印发了评选表彰工作通知。《通知》明确了推荐对象基本条件和推荐评审程序,强调推荐对象应当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对党忠诚、热爱人民,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担当作为、敢于斗争,清正廉洁、群众满意,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注重推荐在完成急难险重等重大任务中功绩卓著的个人和集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均实行差额评选,表彰数量分别为200名、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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