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1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德江主持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176人,出席174人,缺席2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12日,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6个决议草案和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王晓、陈斯喜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建议将这7个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今天的主席团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决定将上述决议草案、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下面请看详细内容…上一篇:人民日报社论:发扬民主优势 激活改革动力 | 下一篇: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