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卡”!从源头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时间:2020-12-09 12:13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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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高发,大量非法获取和转卖的手机卡、银行卡成为犯罪分子传递诈骗信息、攫取非法利益的重要“媒介”。今年10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断卡”专项行动,瞄准犯罪链条的源头加大打击力度,封堵“两卡”漏洞。

“两卡”,即手机卡和银行卡,这几乎就是现代生活的“标配”。但如果监管失控,它们就会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工具”。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两卡”监管失控,使之成为犯罪分子传递诈骗信息、攫取非法利益的“媒介”。

今年10月,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断卡”专项行动,由此一场“源头除根”的战役在全国打响。近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通报了行动7周以来的“战况”:截至11月27日,已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1427名,打掉黑灰产业团伙71个,破获案件230起,查获涉案银行卡2064张、手机卡4451张。同时,梳理电信高危办卡人员3.4万余名,关停涉案电话号码15万余个,拦截涉诈骗来电1.2亿余次,销毁隐患卡30余万张……

有关人士表示,“断卡”行动虽然取得显著成效,迎来发案遏制的重要拐点,但其中仍有许多问题,值得警醒。

大量“黑卡”为犯罪行为提供掩护

“账户已更改,请把钱汇入某银行,账号户名是……”这是不少人都见过的诈骗短信。明明是网络骗子,却敢将自己卡号姓名公布出来,犯罪分子真的敢如此猖狂吗?

从2015年9月起,手机卡办理就实行了“实名制”,电信企业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都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当场验证。然而,利用手机卡作为作案“工具”的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仍然猖獗。按照公安部的披露,在今年1至10月,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5.5万起,抓获嫌疑人14.5万名。这些人都是在“实名”行骗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大量网络诈骗犯罪使用的手机卡和银行卡都来自于非法获取和转卖。这些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黑卡”为犯罪行为提供了掩护,也成为打击和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难点。

甘肃山丹县民警在侦查中发现,嫌疑人孟某自2020年7月起,在当地发展高某某等4名下线,以“淘宝”做生意刷交易流水等为由,发动朋友、同学到各大银行办理银行卡、U盾、电话卡,并以低价非法收买个人银行账号4件套(银行卡、U盾、电话卡、身份证号码),再以高价倒卖给中缅边境地区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用于转移赃款。顺着这条线索,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串并30余起全国关联案件……探寻类似案件的缘由,正是部分电信企业在营销环节“实名不实人”。

还有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抵不住几百元的诱惑,“实名”办卡后转卖,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低成本的作案工具。据悉,一些中西部偏远的农村、乡镇,往往是倒卖银行卡的“高发区”。

全链条封堵“实名制”漏洞

“断卡”首先就要让手机卡的“实名制”实至名归,采取强化高风险电话卡线索筛查,严格电话卡开办渠道等监管措施。

为此,各地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办法封堵“实名制”漏洞。以甘肃为例,据该省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处处长陶冬梅介绍,对于一年内多次注销开办卡等明显异常的线索,以及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后将电话卡邮寄至外省、特别是涉诈骗高发地的相关信息,会提交公安机关进行追踪排查。同时,甘肃已停止为外地身份证用户提供号卡办理邮寄服务,外地身份证办理新入网业务须到营业厅进行现场实人认证,且外地身份证1个月内仅允许办理1张号卡。此外,甘肃还加强受理工号管理,降低业务受理人员流动造成的风险。

在封堵漏洞的同时,处罚力度也在加强。据了解,一旦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将被实施每家基础电信企业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的惩戒措施,并停止失信人员在3年内办理手机、固定电话、宽带等新入网业务。对不符合“实名制”要求的代理网点,取消销售、代理等业务办理资格,并将该机构或负责人纳入失信名单进行管理,各基础电信企业不得与之开展业务合作。

有关人士指出,“实名制”落到实处,是正本清源、釜底抽薪,严打电信诈骗犯罪的“致命一招”。

金融系统严查银行卡转卖

据了解,早在2015年,在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中就曾规定,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

虽然限制了银行卡的数量,但对非法持有、买卖的相关规定约束力不强。同时,一些银行网点为“笼络客户”“拓展业务”,放松实名审核,导致犯罪分子大量买卖银行卡。有诈骗分子得手后,将赃款转移到多张银行卡,或从银行卡转到第三方支付账户,又从第三方支付账户转到银行卡,频繁操作、层层转账,造成侦办和追查的难度增大。

甘肃在“断卡”行动中,刀刃向内,一案双查。近期,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会同甘肃银保监局,不仅配合公安机关破获案件1155起,止付冻结资金5.44亿元,而且按照“谁开卡、谁负责”“谁的客户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累计排查涉案账户、高风险商户、可疑对公账户等5000余户,并启动“一案双查”,对15家银行机构开展倒查,11家银行网点受到业务惩戒,445名银行工作人员被追责问责。

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处长李艳华表示,将对银行机构内部履职情况全面开展倒查,对开办大量涉案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的营业网点严肃问责。

甘肃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王立朝表示,实践证明,只有金融系统、通信行业严格“两卡”开办管理,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做到实名实人使用,持续保持对“两卡”犯罪的高压严打,才能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电信诈骗高发,进而逐步根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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