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0月底整改问题金额2118亿余元

时间:2020-12-24 12:16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侯凯12月23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整改效果,着力构建相关长效机制。”侯凯介绍说,截至2020年10月底,对《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采取上缴国库、退还税费、统筹使用或加快拨付进度、调整投资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118.08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350项,追责问责705人。

过“紧日子”不到位整改39亿余元

报告介绍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显示,有关中央部门和所属单位已整改88.13亿元,制定或完善制度97项,处理处分23人。

在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上,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39.7亿元。其中:对虚列或超范围支出、会议开支不规范等问题,7个部门和14家所属单位已上缴国库、归还原渠道等5331.1万元;公务用车超编制或使用不合规等问题,1个部门和10家所属单位修订完善制度3项,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退回车辆两辆。对违规收费、违规理财、账外核算等问题,1个部门取消违规收费,两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收回理财资金或调整账目6.25亿元。

此外,在项目支出“花旧补新”或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方面,4个部门共上缴结余结转资金3363.93万元。对往来账款长期未清理问题,22个部门和26家所属单位已收回欠款、调整账目或归还原渠道等7.67亿元,另有6005.98万元待财政部批准清查结果后予以核销。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等问题,6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已统筹使用或上缴财政1.2亿元。

涉疫情专项审计问题已基本整改

报告指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方面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坚持边审边改,审计指出的问题已基本整改。

对资金滞拨、物资积压等问题,已分配下拨、使用财政和捐赠资金等106.35亿元、物资1.74亿件,建立健全制度1681项。对熔喷布经销企业扰乱市场秩序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开展熔喷布价格专项调查,联合公安部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价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加强协同联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各部门多措并举积极落实审计建议

报告显示,财政部等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审计建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等部署,推动完善相关领域制度机制。

围绕加快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推进地方税体系改革,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围绕加大力度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建议,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加大对科技创新等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大财政支出力度。

围绕加快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的建议,积极推进中央本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改革,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围绕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建议,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惠民政策的持续性和协调性,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基础建设。

持续加强跟踪检查推动源头治理

“从整改情况看,少部分问题尚未得到彻底纠正。”侯凯称,分析原因,有些属于涉及改革中长期目标的体制机制问题,需要在深化改革进程中逐步解决;有些属于相关制度措施不完善或修订不及时的问题,需要在先行先试和探索试验过程中予以规范;有些属于受客观因素和外部环境影响较大的问题,需要统筹考虑多方因素稳步推进整改;有些问题已难以回溯,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据悉,对以上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已作出安排:一是区分情况明确整改措施系统梳理未整改到位问题,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近期和远期整改目标。二是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尽快拿出真招实招,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加强督促指导,强化监督问责。三是举一反三推动改革创新。

侯凯称,下一步,审计署将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其结合问题研究制定有关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具体举措;对一些伴随改革实行新政策、新制度、新机制而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一些“屡改屡犯”的老问题,更加注重分析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结果等深层次因素,坚持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推动源头治理。

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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