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在历经三次审议之后,长江保护法已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中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将统筹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进一步夯实“长江大保护”的法律基础,保护长江母亲河。
长江保护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为形成保护合力,法律规定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为保护长江水环境,法律加大对长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监管力度,规定了有效控制总磷排放总量、提高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等。针对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问题,法律明确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针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砂问题,法律提出,严格控制采砂区域、采砂总量和采砂区域内的采砂船舶数量,禁止在长江流域禁止采砂区和禁止采砂期从事采砂活动。 针对以上重点问题,在现有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补充和细化有关规定,并大幅提高罚款额度,增加处罚方式,补齐现有法律的短板和不足,切实增强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 此外,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长江保护法强化考核评价与监督,实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长江保护约谈制度,规定国务院定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长江保护工作。 长江流域横跨中国东中西三大板块,生态地位突出。作为中国第一部流域法律,如何统筹协调长江生态保护所涉及的上下游不同区域、沿线不同行业,形成保护合力,至关重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表示,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突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基本要求,针对长江流域的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特别的制度措施,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出台的长江保护法将统筹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更高标准,更严格措施”守护母亲河,进一步夯实“长江大保护”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