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4家酒企,五粮液被要求说明与集团业绩关联程度

时间:2021-01-05 12:15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继茅台、汾酒、酒鬼酒之后,五粮液也受到监管机构的关注。

1月4日晚间,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000858.SZ,简称:五粮液)收到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五粮液集团的经营业绩与公司经营业绩的关联程度,在此基础上说明“1218共商共建共享大会”所透露信息是否属于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关注函披露,近日有多家媒体报道称,2020年12月18日在宜宾举行的“五粮液第二十四届 1218 共商共建共享大会”透露,持有你公司 20.40% 股份的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粮液集团”) 2020 年 1-11 月收入突破 1100 亿元、收入与利润均实现两位数的增长。

深交所要求五粮液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 请结合你公司历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占五粮液集团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重情况以及五粮液集团对你公司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方法等,说明五粮液集团的经营业绩与你公司经营业绩的关联程度,在此基础上说明上述会议所透露信息是否属于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2. 请结合你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要求等,说明你公司向五粮液集团提供相关财务数据须履行的程序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

3. 请核查说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的情 形,并进一步说明你公司为保证内幕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有效措施。

同一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000799.SZ,简称:酒鬼酒)也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件。

根据1月4日的监管函内容披露,酒鬼酒在上市公司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报道,称公司董事程军在经销商大会上表示,公司销售目标是“突破30亿,跨越50亿,争取迈向100亿”。受到该消息影响,酒鬼酒公司股价涨停,此后股价持续上涨。而根据酒鬼酒前期披露的历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2017年-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78亿元、11.87亿元、15.12亿元;根据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上市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27亿元。

深交所认为酒鬼酒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违反了相关规定。

而更早些时候2020年12月31日,贵州茅台、山西汾酒两大白酒巨头董事长分别被上交所监管关注。

这两份监管函缘于两家上市公司董事长在今年的年度经销商大会上的言论不当,导致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其公布的预测数据可能导致股价波动和影响投资者决策。

对贵州茅台的监管函显示,经查明,2020年12月16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召开2020年度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全国经销商联谊会。会议上公司董事长高卫东表示,公司 2020年预计可完成酱香系列酒销量2.95万吨,实现含税销售额106亿元,同比增长4%。同时,多家媒体对会议内容进行报道,引发了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上交所称,近期白酒板块上市公司受到投资者及媒体的广泛关注,相关公司的产销情况及业绩信息是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上交所认为,高卫东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而对山西汾酒的监管函则显示,经查明,2020年12月26日,山西汾酒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酒集团”)召开2020全球经销商会议。公司董事长李秋喜在会议上表示,2020年汾酒集团收入预计增长17%,利润总额预计同比增长60%,全年营收预计排名行业前列,利润同比增速继续保持行业第一。

公告称,李秋喜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对山西汾酒时任董事长李秋喜予以监管关注。

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转载网络,如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