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检察机关将在六个方面发力推动社会安定和谐

时间:2021-01-12 12:22 来源: 新闻联播 > 热点新闻 >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陈菲、刘硕)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作为司法工作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如何找准发力点、结合点,维护司法公正,推动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10日至11日,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在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的同时,对上述问题给出了答案。

“严”字当头惩治各类刑事犯罪

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会议首先强调“严”这一手必须坚定,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

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这些工作既是检察机关一贯的工作重心,也将是未来五年惩治犯罪的发力点。

为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会议特别指出要专设惩治网络犯罪指导组,切实加强重大司法政策、法律适用研究,促进健全网络综合治理。

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强化检察保护

五中全会把“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摆在各项规划任务首位。围绕这项任务,会议要求“十四五”时期加大知识产权司法检察保护力度。

据了解,最高检要专门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贯彻综合保护指导思想。这一机构将加强对8个试点省市工作指导,案件较多地方可适时推开这一创新之举。

会议同时强调,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从严把握刑事追诉标准,切防把一般违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作犯罪处理。

推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服务新发展格局

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路径的重大调整,检察履职要及时跟上。

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会议强调要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规犯罪付出高昂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社会、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规制司法制度。会同公安机关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坚决消灭存量、遏制增量。

会议还强调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检察机关要履职尽责,促进法律统一正确适用,坚决防止、纠正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推动完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司法协作机制,维护重点项目安全和人员安全。

“@每个人”的检察实事持续走深走实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近年来部署的系列检察为民实事,要按照五中全会精神持续走深走实。

——推动绿色发展,“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要全面推开,已建立的区域性司法协作机制要狠抓一体化落实。

——积极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特别注意把握法律政策,促进依法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

——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探索践行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工作要持续关注、一抓到底。

——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等依法进行监督,落实到底。

加大力度制约监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

会议指出,要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放到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谋划推进,与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抓住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大制约监督力度。

其中特别强调,与地市级、县级公安机关联网或者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要积极推进落实,实现监督端口前移。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常态化开展交叉巡回检察。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双向衔接。依照监察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扎实有力推动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全力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些工作一样不能缺

会议指出,检察监督应当做到积极履职,全力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围绕这一着力点,会议着重提出了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工作的要求。

两年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稳定在80%以上,会议要求要着力于提升质量、强化效果,确保规范适用。通过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充分发挥值班律师、辩护律师的作用,不断增强司法公信。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实施一年多来,检察信访总量和重复信访比例下降,效果初显。会议要求,及时回复必须兑现,检察长要通过直接办案,督导抓好落实,切实解决问题,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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