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重点举措。一是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二是鼓励支持就业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三是积极实施培训。对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开展有政府补贴的培训。四是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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