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更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有效保护产权,有力打击侵权;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京津冀、上海、广东等8个区域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开展了先行先试。去年第一批13项改革举措已推向全国。会议决定,再将新一批23项改革举措向更大范围推广,更大力度激励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其中在全国推广的包括:一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允许转制院所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引入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订单等方式参与企业技术攻关。二是开拓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创业创新团队可约定按投资本金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回购政府投资基金所持股权。三是推动国有科研设备以市场化方式运营实现共享,建立创新决策容错机制。同时,将在个别区域试点的3项改革推广到8个先行先试区域,包括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会议要求加强对改革举措跟踪评估,总结经验,深化改革,更大发挥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为加强专利权人权益保护、激励发明创造、把实践中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着眼加大侵犯知识产权打击力度,借鉴国际做法,大幅提高故意侵犯、假冒专利的赔偿和罚款额,显著增加侵权成本,震慑违法行为;明确了侵权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的举证责任,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阻止侵权行为须承担连带责任。草案还明确了发明人或设计人分享职务发明创造收益的激励机制,并完善了专利授权制度。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草案)》,突出重点领域、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规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制修订、救援队伍建设等要求。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下面请看详细内容…上一篇: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 下一篇:习近平同葡萄牙总统举行会谈 |